本文核心要素如下:企业税收服务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税收政策
源沅财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3月10日的消息,为更好地发挥防疫减税的税收支持作用,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和及时实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新引入了对疫情防控以及重返工作的支持政策,对各类优惠政策做出总梳理以及动态更新,制定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支持防护救治
1.获得政府规定的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临时补贴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为防止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由个人购置单位出具的个人防护设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支持物资供应
1.预防和控制疫情的重要物资生产企业,要全额返还增值税的增量增值税抵免额;
2.纳税人为防疫工作提供重要保护,避免免除物资运输增值税;
3.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快递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重点防疫重点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和购置设备,可一次性扣除企业所得税。
5.由卫生主管部门直接进口用于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材料免征关税。
三、鼓励公益捐赠
1.通过县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款捐赠现金和物资,可以完全抵扣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2.向执行防疫任务的医院直接捐赠抗疫物品可完全扣除公司所得税或税前个人所得税
3.免费赠予免于流行病的物品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和建设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
4.扩大捐赠的免税进口材料的范围。
四、支持复工复产
1.到2020年,受该流行病影响的困难行业中企业遭受的损失的最长结转期限延长至8年;
2.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分期减免;
3.定期减免企业养老金、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给付;
4.以单位形式投保的个体工商户雇员的定期减免。、失业、工伤保险;
5.定期减少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
6.鼓励地方支持租房者通过减少和免除城市土地使用税等方式减少个体工商户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