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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对企业有何影响?)

文章阅读关键词: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

文章摘要:政策依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4〕40号第二十九条案例分析:公司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可直接领取三个月发票用量失信惩戒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此人员负责其他公司直接评D级(二)发票限量(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正常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你好:

每年的4月,税务机关会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纳税信用等级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纳税信用评价周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目前纳税信用级别共有A、B、C、D、M五类。

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A级: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给予激励措施:

有奖励必然就会有处罚,那么对于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又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

纳税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并且将会成为未来管理的主抓手。

一、纳税信用目前的主要应用举例。

1、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2、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可单次领取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3、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申请增量需要预缴税款。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等严格管理措施。

4、非正常户的法人再申办企业直接判定为D级。

5、纳税信用还会影响企业银行贷款。有欠税、违法行为等情况会影响银行授信。

二、社会管理逐步发展为“信用+管理”模式。

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信用”是个人行为的缩影,随着社会治理现代化,各方面的管理方式均在从以前的地毯式、随机式抽查,单点应对转化成“信用评价”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管理。

纳税信用就是税务管理的抓手,并且逐步以此为中心扩展开来。简单讲,高信用的企业服务为主,中信用的加强管理,低信用的重点监管。

相信有一天,所有的人和企业都会被编制在“信用”这张网上,无信不立的局面可能很快到来。

纳税信用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都非常重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各项信用建设举措的有力抓手。纳税信用是税收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提现纳税人以及企业对国家的信用。在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在不断完善中,如果信用状况极差会强烈影响到公司的未来发展,例如:招标投标,企业融资,银行贷款。

在中国这个一党执政的国家,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已经将纳税信用信息“推出去”“连起来”,不断对接社会信用信息,让守信的企业在税收服务、融资授信、项目管理、进出口等领域享受更多优惠和便利。例如:低等级企业会进入国家系统的“黑名单”。例如:发改、金融、公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都会对低信用等级的企业或者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

因此,好的纳税信用无论对个人还是企业都有益处。

守信激励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二)一般纳税人可直接领取3个月的发票用量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人帮办涉税事项;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正常管理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M级的企业,税务机关实行下列激励措施:

(一)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二)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政策依据:

《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4〕40号第二十九条

案例分析:公司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4分,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可直接领取三个月发票用量

失信惩戒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此人员负责其他公司直接评D级

(二)发票限量

(三)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四)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报送的资料;

(五)列入重点征收对象

(六)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C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依法从严管理,并视信用评价状态变化趋势选择性地采取本办法以上所列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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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纳税信用对企业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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