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抵扣、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抵扣
文章摘要:但是,我的理解是合作方有误解,以为只有开6%税率的发票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照样可以抵扣,只是征收率是3%,可抵扣的税额少了一些,这部分完全可以通过降低报价来弥补,总比取消合作要好;2、利用价格优势,获取与对方合作的机会对方要求提供6%的专用发票,无非就是想多获得进项税额抵扣,比如:同样是不含税成本1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报价是100*(1+3%)=103万元,一般纳税人则是100*(1+6%)=106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这是法定规定,无法改变。
如果对方要求6%,这是你明显做不到的,这就要看合同中对税率的约定。
如果合同中约定过3%,你完全可以正常收回账款,但对方目的并未达到,所以很大可能失去客户。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的是6%,那你就比较麻烦,你会牵涉违约与失信,虽然对方存在供应商考察不仔细的问题,但终究对方会将原因归于你。
针对这样的情况,唯一可以最大程度即结算账款又留住客户的办法,就是你再让价3%,即便如此也需要与客户有效沟通后达成一致。
我是专业财务人员,从业20年,我可以给您个终极答复:
第一,你是小规模纳税人,3%税率出票,这个没有疑问,不论你是代开,还是自开,也不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只能出3%的发票,要想要更高税率的发票6%/10%/16%只能升级一般纳税人。
第二,至于合理不合理,那就看贵司与对方的合同约定了,生意场没有合理不合理,只有合法不合法。
第三,至于有的朋友给建议说,可以找家公司’代开’,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我可以明确告诉您这是违法的,代开只有去税务局,或税务局指定机构,其他所谓代开只能是虚开,要负法律责任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这个要怪你们不懂对方的想法了,合作方要求6%专用发票,你们以为他真的是为了要专用发票吗?其实合作方关心的并不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而是他的成本。
现在很多一般纳税人之所以不喜欢与小规模纳税人交易,就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专用发票,他们不能抵扣,所以开多少发票成本就是多少。
但是并不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就没有生存空间了,既然一般纳税人希望的是抵扣,也就是他们的成本就是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完全可以通过降价的方式,把交易金额降低至一般纳税人的不含税金额,这样对于一般纳税人客户来说,他的成本就一样了,小规模纳税人就有了进一步交易的可能。
举个例子来说,一般纳税人开出100万发票,对于客户来说,其中的5.66万是可以抵扣他们的销项税额的,所以成本是94.34万。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也是100万,开出的100万对于客户来说全部都是成本,不能抵扣。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为什么不能把价格降低到94.34万元呢?这样子对于客户来说成本是一样的,他们就会有所选择了。
这里提供给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公式,在竞争对手是一般纳税人时,只要自己的价税合计金额小于等于竞争对手价税合计/(1+竞争对手适用税率),这样就能满足客户的成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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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和6%的票,对于收票方而言,抵扣不一样,成本就不一样,所以有这样的要求不奇怪!我们以前在招投标时,在标书中是注明发票类型的,不符合要求根本不能参与投标!
你这种情况估计是之前没有合同,也没有说清楚导致的。解决方式很简单,你自己贴3个点的税就行,相当于合同金额(含税)97折,再开3%的票。作为开票方(收款方),本身税负就低了3个点嘛!
我们招投标时,如果可以接受3%的票的话,也会讲清楚,乙方要贴3个点票点。甲方永远关注的是实际支出多少!
例:
甲方付100万,如果拿到6%的票,抵扣6万,实际支出100-6=94万;如果拿到的是3%的票,抵扣3万,实际支出是97万,多支出了3万。
所以,甲方就付97万(97折、乙方贴3个点)给3%的票方,这样,甲方的实际支出是97*0.97=94.09万,就差不多!
对于乙方而言,同样是收到100万,开出3%的票,税负是3万,实际到手97万,本来就比开6%的票税负低,所以对于投标而言,贴点是公平的!
可以肯定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任何时候都开不出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然而,购买方看似无礼的要求背后,隐藏着大量的信息。这个问答深究其本质,属于经济业务交往过程中的沟通范畴,也是当下中小微企业经常出现的烦恼。借此问答,我们一起探讨一下中小微企业日常经济交往过程中签订合同应该主要关注那些因素!
“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法律的最基本要求。中小微企业事前签订合同,为避免事中、事后扯皮,与法律的基本要求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现实往往是,中小微企业对合同约定多不在乎,特别是对“小合同”更是不屑。笔者根据现实工作中屡屡发生的纠纷,建议中小微企业,无论经济内容大小,必要且事先签订经济合同!应从以下几方面重点关注:
一、中小微企业的思维方式
笔者长期与中小微企业主打交道,中小微企业的思维方式的本质,可以总结为国民思维方式的延伸。长期以来,受儒家思想的深度熏陶,国民思维中有一个共性:“合理范围内,什么都可以商量,吃亏是福”!特别是买方市场下的卖方,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这样的经营思路,笔者一直是有忧虑的,但现实是很多小企业确将其作为生存之道,且确实可行!
签不签合同,先把生意定下来。我的客户中,有一位多年从事建筑服务的小老板,活先干,合同付款前慢慢补。或许这样的思维方式,就是我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方式!单从专业技术角度分析,诧异惊叹的同时很难找到其合理性。但是,现实客观存在,且常年屡试不爽,不禁有肃然起敬之感!
希望通过本文的讨论,中小微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从专业、理性的角度做出适当的改变,笔者不胜荣幸!
二、合同中容易被忽视的重点
无论是中小微企业主、还是其他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会签。应重点关注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合同数据的准确性、结算条款的审核、涉税事项的审核、特殊事项的审核。题中关于增值税发票的形式、税率,属于涉税事项的审核!
1、对方的要求合理吗?
可以判断,对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其增值税抵扣的刚性需求。单从增值税计税办法考量,对方的要求是合理的!
现实工作中,受票人知晓出票人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开具发票的形式以及税率(增值税率)并达成一致的,事后通常不会提出无礼的要求。
2、小规模纳税人签6%的合同合理吗?
小规模纳税人任何时候开不出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有两种途径: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根据题中所述的应税项目,其征收率只有一个,那就是3%!自此,小规模纳税人应该知晓并熟记本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明知不能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故意找麻烦的嫌疑。小规模纳税人对自身开票实际没有充分掌握的情况下,签订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济合同,应当争取获得购买方理解并达成补足税款差价的共识。无论是知情还是不知情,小规模纳税人签订增值税6%的经济合同,都不合理!
三、互利共赢是经济行为的基础
争执对于开展经济业务毫无意义,事后积极勾对并积极处理,与上述国民思维高度契合!单方面站在自己的角度、以自身的利益为重,历史告诉我们,这样的路走不长。
既然受票人要求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其合理性,小规模纳税人应当配合并最大限度满足对方的要求。具体的补救措施如下:
例如:合同价税合计10万元,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开具3%的增值专用发票,6%与3%增值税差价补给对方。具体算法和数据可以列图:
对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目标,是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我方自开或者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仅3%,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912.62元;买方强烈要求开具6%的专票,目的是足额取得6%的进项税额,本例为5660.38元;我方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其他方式补足5660.38元-2912.62元=2747.76元增值税差额部分,皆大欢喜。不吵不闹,双方互利共赢!
四、小结
本文的操作方法并非教科书和相关税法(条例)官方意见,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实际工作经历和其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我是芸窗e财会的小e,很高兴为你回答。
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都是适用3%征收率;应该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来适用不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选择差额征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合作方要求开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他的本质是想要抵扣税,那么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明情况,并通过协商税差的承担来解决。
芸窗e财会,为千万财会人服务。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税务问题,如果单纯是从税务上看,是明显不合理的。从结果来看就是业务合作的不平等地位决定了,就像很多酒店雇佣小时工,让劳务代理给开6个点的专票,明现在利用自身在市场上的强势地位,侵害合作伙伴的利益,请问自身的员工工资可以抵扣增值税吗,换句话说就是想从合作伙伴身上拿走一部分利润,他想抵扣,就要有人缴税。如果不做这个生意企业就死了,那还是坚持做,因为活着很重要。如果不做在这个业务不影响,那就不要做了,因为你们之间从来就不平等,也缺少尊重,放弃这样的客户吧。
合理,正常的商业活动中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
你方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代开3%的专用发票,但是,无论如何都开不了6%的专用发票。
对方现在要求你方必须提供6%的专用发票,否则就不予结账取消合作,主要有两个原因:
1、对方不想与你合作;
2、对方想多抵扣进项税额;
既然知道了对方的意图,那么就针对对方的意图来解决问题:
一、针对对方不想与你方合作
这种情况下,你方可以再做最后一次努力,与对方负责人沟通,看对方是不是有其他不可告人的需求,比如想讨点“喝茶费”之类的,如果对方的需求不违反法律,又在你的承受范围之内,那么你就“出出血”,这个问题很容易就可以解决了;
如果经过沟通,发现对方就是不想与你方合作,那么,你方就不要纠结了,可能对方已经有合作方了,让你方提供6%的专用发票,只是找个借口卡你,即使你方能提供6%的专用发票,对方也会找其他理由,拒绝与你方合作,所以,你方应果断离开,寻求其他合作伙伴,别“在这一棵树上吊死”!
二、针对对方想多取得进项税额抵扣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
1、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按照规定,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你方应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如果转成一般纳税人后,你公司能够取得足够多的进项,税收负担不会加重,那么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就从这笔交易开始;
2、利用价格优势,获取与对方合作的机会
对方要求提供6%的专用发票,无非就是想多获得进项税额抵扣,比如:同样是不含税成本1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报价是100*(1+3%)=103万元,一般纳税人则是100*(1+6%)=106万元。
所以,你方在报价时应当报不含税价,也可以适当降低报价,当然,这要在利润允许的情况下,赔本的生意不能干!
所以,你应理性分析,然后再做打算!
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有3%和5%(特殊情况,一般和不动产销售有关),没有6%这个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有13%,9%和6%。
因为你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合作方要求必须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显然你方是无法办到的。
但是,我的理解是合作方有误解,以为只有开6%税率的发票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抵扣,其实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照样可以抵扣,只是征收率是3%,可抵扣的税额少了一些,这部分完全可以通过降低报价来弥补,总比取消合作要好。
例如:你方原先报价是100元(含税),开具征收率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作方入账的成本/费用是97.09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2.91元。
同样情况下如果是6%的税率,合作方入账的成本/费用是94.34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5.66元。含税报价相同,6%的情况下,对方的成本/费用更低,相差2.75元。
这种情况下,你方完全可以和合作方沟通,通过降低报价(含税)的方式给到对方,如上面的例子,原先100元(含税)的报价,你可以按97.17(94.34*1.03)的报价给到对方,当然你方会损失一些。或者以后报价索性按“不含税价”来报价,这样就不会因为税率问题导致有分歧。
其实合作方对税率有要求,实际上就是对不含税价有要求,只要双方能在不含税价取得一致意见就行,和税率多少就没关系了,但是你方一定要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对方无法抵扣,成本/费用照样会上升。
根据国家税务局的规定,目前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可以去申请设备开票,很方便,如果不能自行开具的话,也完全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再到大厅领取,很方便的。
谢谢邀请!
首先,您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就只能开出来征收率为3%的普票,或者到税务局代开征收率为3%的专票,开不出来6%的专票。
其次,我们再说对方跟您要6%的专票是否合理的事儿。这主要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是不含税的,那么您开给对方百分之几的票都是没有负担的,因为税钱是对方出,假如合同中约定价款是100万,如果开3%的票对方要支付103万,如果开6%的票对方要支付106万,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服对方接受3%的专票,因为进项是自己花钱买回来的。如果合同约定的价款是含税100万,那么对方跟你要6%的票就对他们有利,这相当于合同中不含税价款就只有100万/1.06=94.34万,您需要从100万的含税收入中提取出5.66万的销项税,也就是对方的进项。如果对方接受你们3%的专票,那么您就只需从100万含税收入中提取出(100-100/1.03)=2.91万缴纳税款,对方也就只能获得2.91万进项,相比6%的专票少了2.75万进项。根据这个判断,可以推断出你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很可能是含税价,且没有约定3%或者6%的税票,所以对方才会如此要求。
那么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这个客户非常重要,或者合同额非常大,或者已经提供完服务,那您必须要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样就可以开具6%的专票,确保不失去大客户和顺利结回款项,不可以因为多交些税钱就不做生意了。如果这个单子非常小,或者尚未提供服务,这个客户对你们微不足道,那么您可以对方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要求你们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或者要求你们必须出具6%的专票才可以结款为由,拒绝对方不开6%专票不给结款的要求。
以上回答,不知是否帮到您,所有什么问题请留言或者关注@唯思得财税咨询一块儿探讨,咱们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