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报销差旅费,财务要求发票,有些不好找票怎么办?
文章摘要:对确实难以取得发票的小额零星项目,企业可以明确一定的范围和金额,销售人员直接报销;对企业销售人员在偏远地区、小商家、自然人发生的差旅费开支,确实不便取得发票的,可以明确在一定数量、金额以下进行报销;
其实销售人员拿不到发票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如果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那么很多情况下企业发生的真实开支就无法得到税前扣除了。
这不仅对企业销售人员是一个难题,对于财务人员也是一个考验。
如何处理这类问题,我个人建议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重要的项目开支上必须坚持原则,在一些小的开支报销方面可以灵活处理。
明确必须取得发票的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必须有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
销售人员差旅费主要包括住宿、交通、餐饮、电话通信等开支。
对于在常规情况下可以取得发票的项目,例如火车票、飞机票、长途汽车票、出租车等交通出行项目,电话通信费、住宿费等,必须取得发票才能够据实报销。
明确不取得发票也可以报销的项目。
对企业销售人员在偏远地区、小商家、自然人发生的差旅费开支,确实不便取得发票的,可以明确在一定数量、金额以下进行报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向自然人支付的单笔金额500元以下,可以凭借收付款凭证直接税前扣除。
对确实难以取得发票的小额零星项目,企业可以明确一定的范围和金额,销售人员直接报销。
在支付很难获取发票的差旅费项目时,明确必须以非现金支付方式。
对无法取得发票的项目,企业还必须建立配套的辅助制度,防止销售人员舞弊。
我的建议是,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项目,必须以非现金支付的方式,例如刷卡、手机支付。这样既便于证实业务的真实性,又可以防止销售人员徇私舞弊。
最后,不要以其他渠道取得的发票来冲抵无法取得发票的项目
很多情况下有些销售人员会耍小聪明,以其他渠道获取的一些发票来冲抵没有发票的开支。
这对于企业来说,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可能因为一笔小小的开支导致企业被处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和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发生的支出项目“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可以以收款凭证(包括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也就是凭收据是可以在公司报销的。
1、上述所谓的收据中需注明收款人及收款事项信息,包括: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收款日期等。
2、如何判断对方是否为“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在现实中主要是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一般这些人没有营业执照等。如果对方是个体户开的饭店、餐厅等,是有营业执照等,说明他们是可以提供发票的,如果他们无法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是可以向税局举报的。对于流动性的小商贩,可以以取得的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3、虽然税务总局规定符合条件的收据是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使用的,但可能由于各地税局的原因,倒逼公司强制要求报销必须有发票,如果公司仍要求提供发票才能报销,可以与公司协商是否以其他形式进行补偿,比如:出差补助、误餐补助等形式。而且这种补助不需要提供发票,也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4、当然有的公司可能允许用一部分“替票”来进行报销,“替票”顾名思义就是用其他金额一样,但性质不一样的真实发票来替代,比如你在外吃饭花了50块钱,但用了一张自己打车的发票50元来报销。“替票”虽然不合规,但由于难以证明发票违法或不合规,所以有的公司也是允许的。
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在出差的时候,确实可能会偶尔碰到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做。一是需要财务出台统一的报销政策,告诉大家哪些发票可以报,哪些发票不能报;二是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例外情况,要告诉大家一个统一的做法。这样销售人员可以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开拓业务上,同时,大家都更好地遵守公司的规定,财务人员也更轻松。
1.出台统一的报销政策
很多销售人员,并不知道哪些发票是合规的,哪些是不合规的,所以需要统一的报销政策。比如,有销售去国外出了个差,拿回来一张小票,问这个可不可以报销。那么这就是属于对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消费,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的发票。这时候取得的形式发票,也是可以报销的。
当公司有了一定的制度之后,销售人员就能清楚地知道,哪些发票能报,哪些不能报。
2.常见的没有发票的情况
对于销售人员常见的问题,财务可以设置一个“答疑”文档,这样就算新来的销售,也能够及时地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常见的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况,应该就是属于其中之一。自从28号文件公布以来,对于那些零星的,没有办法取得的发票,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特别是当销售出差去了偏远地区,在流动性小摊贩上消费的时候,是可以充分运用这个政策的。
所以,实际中销售人员要注意区分,对方能够提供发票的,一定要求对方提供发票。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发票,那么应当留有收款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于财务来说,一是可以制作一些记录有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收款日期等的小卡片,以便使用,二是最好与当地税务沟通好这个情况,毕竟如果一家公司出现大量的小额零星支出收据,也不是正常的现象。
所以,笔者的建议是,销售人员应对这个问题,可以与财务做好充分地沟通。按照公司的要求来做,同时也做好出差发票的管理,避免影响自己的报销。
针对你这个情况回答如下:
1、差旅费报销,一般要求提供的是车票和住宿发票,吃饭没有发票可以记入出差补助中。
2、如果你公司销售人员出差人次频繁,可以出台一个差旅费报销标准,采取包干,就是按天数计算补助,车票、住宿、吃饭等费用全部包括在补助内,简化差旅费报销手续。
3、每家公司情况不同,财务人员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费用报销制度和操作细则,要做到既不违反制度又简化手续,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现在都提倡无纸化,所以很多服务单位和商业单位对外不开发票,这给逃税增加了机会。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找一点其他发票顶一下
你需要的我这里都有,可找我
不好找买吖
财务人员:没票怎么报销,没合规的票怎么入帐。
销售人员:啊?
财务人员:到底有没有发生这个事啊。
销售人员:这个,啊~
财务人员:你知道找票或白条入帐,要进行纳税调整交税的吗。
销售人员:啊!
财务人员:你啊啊啥呀,去干正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