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了解到这些情况:公司给个人出具的工资证明、公司发放工资证明
文章摘要:说明这个老板对员工还不错,这种做法本身没有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建议:1、将款项转给公司时,要求会计以公司名义打个收据;减少老板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把自己含蓄卡的钱转到公司账上给员工发工资,当然可以。
这种情况多发生在小型民营企业。公司账上没钱了,但员工工资必须支付,所以作为老板直接把自己的钱转给公司,保证员工工资的及时发放。说明这个老板对员工还不错,这种做法本身没有问题,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将款项转给公司时,要求会计以公司名义打个收据。
虽然公司是自己的,但公司的钱与老板个人的钱必须划分清算。所以将钱转给公司后,让会计以公司的名义打个收据,证明公司收到了你的钱。凭证凭收款单据及收据据实入账,账面反映出公司欠你的钱。在公司有钱时,再将钱还给你,这个整个资金往来核算清晰。
2、尽量减少老板个人与公司的资金往来。
像转款给公司发工资,这种情况是临时性的,倒没什么。为什么要提醒你尽量减少老板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呢?主要是针对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资产与老板个人资产相互独立,那么老板个人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减少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主要是为了避免老板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
(2)如果老板欠公司的钱,在年度终了后既未归还,又不能证明用于公司经营的,对于这部分欠款,可以视同对老板个人的利润分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减少老板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当然可以,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从个人储蓄卡转到公司对公帐,是一个私转公的过程,从会计做账角度来看,要么是公司向私人借款,要么是归还向公司借款,总之没有什么问题。
从公司帐上给员工发工资,是国家鼓励的事情,是企业规范运营的体现。既然是国家鼓励的,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这种做法从利益的得失上来说,如果原先是用个人卡发工资,目的就是避税;如果转为从公司帐上发,那么至少要计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从个人帐发工资很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因为公司老板有可能是为了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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