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企业员工中餐补助、员工中餐补贴会计分录
原标题:财务处理别大意!员工中餐补助,当心未缴个人所得税风险
文章摘要:对于嘉诚公司给员工所发放的300元中餐补贴,它属于企业以误餐补助名义给职工所发放的一种津贴、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在给员工发放的中餐补贴时,一定要注意中餐补贴的性质,如果属于津贴、补贴性质的中餐补助,应当并入工资薪金,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昌尧财税
企业在招聘员工时,能够提供一些工作福利,反而成为现在企业招聘人员的一些必备条件,比如说住宿、中餐等。
那么,企业在给员工提供这些福利时,是否会存在一些涉税风险呢?
案例背景
嘉诚公司在甲级写字楼办公,由于写字楼无法开设员工食堂,因此,公司为了给员工提供免费的中餐,每个月都会造表给员工发放300元的中餐补贴,这300元的中餐补贴是以造表的形式员工签字领取现金。
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所发放的“中餐补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企业给员工的误餐补助,对于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的这种情况,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企业给予的误餐补助可以免税。
对于嘉诚公司给员工所发放的300元中餐补贴,它属于企业以误餐补助名义给职工所发放的一种津贴、补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在给员工发放的中餐补贴时,一定要注意中餐补贴的性质,如果属于津贴、补贴性质的中餐补助,应当并入工资薪金,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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