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票抬头是房东名字的水电费发票能否作为公司的税前扣除凭证?
税财实例问答
具体案例:我老公公司租了一层办公楼办公,办公室水电费用的发票写的是房东名字,请问可以将此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
回答:可以。有两种适用方式。
1、选择让房东转售上述水电费,让其给贵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以房东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2、也可以选择凭借上述房东抬头的发票、租赁合同及分摊协议等,共同作为此项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是因为,水电费账户名一般是业主,实践中水电一般都是以房东的名字来开具。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企业租用写字楼厂房等发生的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