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某公司应聘,甲乙丙丁四个人去应聘、某公司聘请了甲乙丙丁四位职工在下列情形中
原标题:小丁应聘进入甲公司,公司称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如果试用期考核合格,才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小丁应聘进入甲公司,公司称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如果试用期考核合格,才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甲公司的做法不对,如果甲公司与小丁签订的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那么该试用期不成立,这个合同就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小丁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就与甲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20、小强应聘进入乙公司,公司电话通知小强参加上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再正式录用,请问乙公司的做法正确吗?
答:《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参加上岗前培训、学习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参加之日起建立。因此,如果公司安排小强进行上岗前培训,那么从参加培训的那天起,小强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乙公司关于培训合格再正式录用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老板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