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知识点为您总结归纳如下:杭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告、杭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和第二稽查局
原标题: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90136T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21〕422号
违法类型 其他违法
违法事实 ?2018年至2019年,该单位通过发票报销形式发放员工出差补助168668.71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发票系员工个人消费,该单位抵扣增值税696.77元,应进项转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67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22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是否公示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