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将女儿同学刺死
5月10日,王某建携刀进入上饶市第五小学,刺死女儿同班同学刘某宸,原因为“其小孩与刘某宸发生纠纷”。
1.如此举动,突破想像,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王某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以确定王是不是一个正常的人。
2.王某建事先带刀进校,这说明他是预谋已久的,而不是临时起意。
3.王某建的行为,可能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也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
4.如果定故意杀人罪,人民法院刀下留人的可能性不大。
前不久的林建厦被判故意杀人罪一案,也是因为女儿林某某与同学被害人叶某某(9周岁)发生小摩擦,林建厦因叶某某未按其要求公开向女儿道歉,将叶某某带至男厕所残忍杀害,然后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到达将其抓获。
虽然林建厦自首了,但人民法院还是判了他死刑。
林建厦自首了,都判死刑;本案中,王某建还没有自首情节呢。
5.如果定故意杀人罪,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能刀下留人:
(1)经鉴定,王某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2)王某建得到了刘某宸父母的谅解。
网友应和华:要我说导致今天的局面,班主任,男孩家长,及学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班主任,为什么一年多来,这个小女孩被欺负都得不到处理,我想不通!
网友青岛15米冷藏:前因:男孩多次欺负女孩,老师有没有反映给其家长?2.老师为何不制止!3.女孩爸爸都在班级群警告了,为何没有收敛!可见其老师以及男孩的家长对于欺负同学已经是司空见惯!后果:所为“行凶者”也就是女的孩爸爸,也就是受害方,在班级群内警告无效之下,心里会怎样想?
网友正牌海天孤客:两起这样的事了。看了一下,同情死者方的主要是两种人,一种是尊重生命,认为怎么样都不应该杀人的;一种就是自己孩子估计有点皮,心里在害怕这种事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同情杀人者的比较多,主要是自己或自己孩子在学校受到欺负感同身受发泄怒火的。还有一部分和我一样当路人甲的,对双方都不同情。
网友羽飞160597123:可能谅解吗
网友遥忆:谅解?让失去孩子的父母情何以堪!
网友我等柳飘飘:你孩子如果每天都挨揍,你会跟他说要团结同学,要注意影响,要好好学习,要天天向上?
网友分伙山下传菜工: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的,也是自首吧
网友苏X神:支持教训男孩子及其家长
网友神踏马的名字重合:别想了,设涉及校园安全和杀害未成年人。别想活了。
网友李云龙意大利炮炮手:说是这样
网友Ohbabay:老师学校都有责任
网友血色龙旗:杀人者死,但我支持他。你们说说直接打孩子然后进去出来在打在进去谁先熬不住
网友彩子15:全死
网友爱孩子老婆:活
网友SUNSHINEf:为死者惋惜,杀人者肯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更多的还是好好考虑一下我们的家庭教育和社会制度。
网友齐国故都:有无数个处理方法,这人选择了一个最极端的
网友帅帅7287:都太不理智了。。。 没啥好说的 尊重法律吧
网友石岛汪健1977:一个成年人,不应该
网友精鐵:有什么熟人?还要鉴定精神状态……
网友中极伟:杀光一些有人生,没人管的学校小霸王,静下学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