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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需缴纳20%、30%或40%,社会电子商务、微信业务行业如何合理节税80%?
社交电子商务和微信商务行业的客户咨询:如果客户要求开具发票,我该怎么办?《电子商务法》出台后,他害怕被调查而不纳税。有没有办法帮助他少交税和合规?
社交电子商务和微信业务行业不仅没有受到疫情的影响,因为它们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甚至从某种角度来说,疫情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利好。
与其他商业模式相比,社交电子商务充分利用了互联网的优势,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通过人际关系进行连锁直销,获得了巨大的流量。从业者大多是自由职业者或兼职人员,而不是平台员工。
自媒体人、网络主播、网店主、微信业务、设计师、会计师等常见自由职业者。
自由职业者没有公司,所以他们通常直接使用自己的个人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所以问题是,这些收入进入自己的口袋纳税吗?
答案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仅是上班族。
社交电商、微商税负高
由于社交电子商务从业者不是平台员工,平台向从业者结算佣金成为一个大问题:
按劳务费支付,需缴纳20%、30%或4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直接发放,平台将形成无票支出。平台方除佣金外,还需承担额外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东)、附加税等,约45%。自由职业者的收入一般是根据劳动收入计算的20-40%来交。
当然,根据新税法,现在劳动报酬已经纳入综合收入,个人只需要预付款,然后在明年进行最终结算,但最终结算与工资一起计算,所以收入叠加,税率较高。
例如,人月薪1万元(不计算社保公积金等。),平台上的佣金也是1万元:
如果工资只有1万元,他每月需要支付790元,税率是7.9%;
但平台收入和工资收入最终结算后,他的月纳税额为2590元,而不是(790元2)=1580元,税负增加到了12.95%。
那么,社会电子商务和微信业务如何结合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不仅实现合规,而且合理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最大限度地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呢?解决方案(1)
通过合理设计,平台可以将劳务费转化为兼职人员的经营收入,从而大大降低兼职人员的税负。
同时,兼职人员可以为平台开具普通发票,消除平台无票支出,避免平台40%的额外税负。
员工收到的费用不再是工资,而是营业收入。
解决方案(2)
企业可以通过在当地园区建立新的小型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转移、外包的方式合理解决企业的投资问题。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批准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不超过5.18%。以一家小个人独资企业500万业务为例,需缴纳的税款分别为:
增值税可高达:14.56万(小规模3%)
个人所得税高达10万左右
实际综合税率约为4.9%
500只需支付1万元的利润24.6税收一万左右,税后不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节税80%以上。
减税效果合理
这样,平台和从业者都大大降低了社会保障支出:
平台减少了无票支出,不要再交冤枉税;
从业人员降低了个人所得税,增加了收入。
而且完全合法,国家鼓励。
社交电商、微商行业客户咨询:如何规划20%、30%或4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