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章知识点:私家车公共税收政策、私家车公共税收筹划
佳悦财税
#奇妙知识季#
周老板是L公司大股东,他将自己的爱车停在公司,对我们说:以后这车就一直放公司,大家需要出门办事,可以用我的车。有了这辆车,不少人的工作都便利了不少。周老板私车的费用在公司报销。审计事务所年审时提到:“周老板私车公用的费用到公司报销名不正言不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做纳税调整,否则存在偷逃了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其次,周老板每个月报销的与车相关的费用,要与当月发放的工资,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又偷逃了个人所得税。”
L公司结束后,请财税专家策划:建议将周老板的车辆卖给公司并办理过户手续。
【分析】
1、汽车以公司名义转让,所有与汽车相关的费用均可以名义上报销,并扣除企业所得税。
2、汽车已成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计提折旧,可少缴所得税。
3、公司向周老板支付的私家车公用费属于股东分红,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汽车转让,可以通过销售和报销提前获得股东股息,避免20%股息的个人所得税。一箭三雕,风险消失,可以少交税。
【对比】
假设周老板的车辆购置费是50万元,每年的车辆使用费是20万元。
计划前,以个人名义购买车辆,车辆购买费和使用费计入股东股息。周老板第一年缴纳14万元个人所得税,每年缴纳4万元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
车辆购置资金分红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20%=10(万元)。
年度车辆使用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20%=4(万元)。
计划结束后,车辆转让给公司,股份未分红,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折旧扣除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具体计算:
车辆折旧抵扣企业所得税=50×25%=12.5(万元)。
【结果】
周老板车辆车辆L公司之后,他不仅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L公司也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与实际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等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以下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的固定资产;
(4)已全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税率:
(1)综合收入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
(2)营业收入适用5%-35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和意外收入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心]关注+收藏+点赞+评论+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