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文,您可以了解这些问题:哪些凭证可用于扣除进项税,哪些法定扣除凭证可用于增值税扣除进项税?
西安宜城财税事务所
转载:中税答疑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以下进项税额:
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包括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
三、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中注明的增值税。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
购买农产品时,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支付书外,根据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购买价格是指纳税人在农产品购买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格和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的除外。
五、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六、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梁、闸门通行费按下列规定扣除:
1、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金额扣除进项税。
2018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含财务账单,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3%)×3%
2018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二级公路通行费,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可以按照以下公式扣除进项税:
进项税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5%
二、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扣除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桥闸通行费=桥梁、闸门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5%)×5%
三、本通知所称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设立或者收取的过路、过桥、过闸费。
七、国内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乘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票价 燃油附加费)÷(1 9%)×9%
3.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进项税:
铁路客运输进项税=票面金额÷(1 9%)×9%
4.取得公路、水路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的,按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
公路、水路等旅客运输进项税=票面金额÷(1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