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拍卖收入的房子能卖吗,房子能直接拍卖吗?
智墨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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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3问
公司通过法院拍卖取得工厂,已缴纳契税转让,但未取得发票,可以凭拍卖公告资料入账,所得税可以扣除折旧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卖方为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贵公司应当取得发票,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和方法计算的折旧,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作为成本扣除。
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与实际收入有关的合理费用,包括成本、费用、税收、损失等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
第五条企业发生费用时,应当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费用的依据。
第七条企业应当保留与税前扣除凭证有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支付凭证等,以确认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第八条税前扣除凭证按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用于成本、费用、损失等费用核算的原始会计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写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从其他单位和个人获得的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证明其支出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务票据、纳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第十条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另一方为单位的,以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另一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