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阅读重点有下面几个方向:普通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哪些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哪些不可以?
西安宜城财税事务所
转载:中税答疑
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贷款产生的利息和其他相关费用?
一、贷款费用资本化
企业为购买、建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建设12个月以上达到预定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贷款的,相关资产购买、建设期间发生的合理贷款费用作为资本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二、企业间贷款的利息支出
一、非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支出:
税前扣除不得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二、关联方贷款利息支出:
1.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不得超过金额。
2.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下列规定的比例,当期及以后年度不得扣除超过的部分: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其债权投资与关联方股权投资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三、房地产企业:
1.企业借入资金建设开发产品的贷款费用,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取和分配,可以直接在税前扣除。
2.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分摊集团内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款人可以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贷款的企业之间合理分摊利息费用,使用贷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可以税前扣除。
四、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按实际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税收政策的通知〔2008〕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三、企业间贷款利息取得发票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税务机关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为税前扣除凭证。
转载:中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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