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文,您可以了解这些问题:如何处理税务发现的不合规发票,如何处理不合规发票
西安宜城财税事务所
转载:北京税
如何处理我公司取得的不合规发票?
答:企业取得私人印刷、伪造、变造、无效、非法取得、虚假、填写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取得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不合规发票或者其他外部凭证的,支出真实、实际发生的,应当要求对方在当年最终结算期结束前补发、更换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发票和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户等特殊原因,在补发、换发票等外部凭证的过程中,不能补发、换发票等外部凭证的,可以凭下列资料确认费用真实性后,税前扣除费用:
(一)因工商注销、机构注销、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外部凭证原因无法补发、更换发票等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协议;
(三)非现金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证明材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记录等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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