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多少?需要实缴吗?
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各股东出资的金额。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有具体规定,其中对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有其他规定。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呢?
注册资本又称法定资本,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购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依法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册资本
2006新《公司法》实施后,注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
1.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
2.新《公司法》第59-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
3.新《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6年度《公司法》修订后,取消了根据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万元开始―50将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降至500万元。 不采用授权资本制度,但允许两家公司的资本分期支付,而不是一次性支付,只要求所有股东的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必须在两年内支付, 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支付。
2013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法》的决定。
《公司法》的修订主要涉及三个方面。首先,将注册资本实收登记制度改为认购登记制度,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支付全部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支付全部出资;取消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全额支付出资的规定。
京企通致力于客户提供公司注册财税代理增值电信、人事代理等业务。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