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咨询:一家企业在2014年购买的工厂从未缴纳过房地产税和土地税。现在税务局要求补缴。它能收回14年,超过5年吗?要追征吗[碰拳][碰拳]
特别提醒:
1.根据文件(国税涵2009326号),这种情况不应属于逃税行为。
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一般税收征收期为3年,特殊情况为5年。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未缴纳的税款超过10万元。
3.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少缴税款估计超过10万元,税款追缴期可延长至5年,并按规定增加滞纳金。
网友税看世界:但滞纳金也是不小的损失。
网友税眼看世界:老师,这种滞纳金可以超过本金么?
网民税看世界:2002年第33号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属于税务机关通知的未申报行为。企业必须逃税,税收征收期限无限
网友税看世界:什么不是逃税?由于企业有义务申报纳税,未申报房地产土地是虚假申报
网友chxnet:《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逃税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的,追缴期限无限。
网友税看世界:在决定是否适用2009年326号文件之前,首先要明确64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
网友光明人:办理税务登记属于通知申报未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