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利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第二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性、禁止性行业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员工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年度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季度平均值÷4
年中开业或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实际经营期限为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