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注销税务登记那些事儿,你知道吗_,税务登记可以注销吗
注销税务登记是市场主体退出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纳税人注销前必须对所有涉税事项做一个彻底了结,包括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等。与设立登记相比,注销的程序相对更加繁琐、复杂。那么,对于注销税务登记的那些事儿,你知道吗?
问
1.什么是注销税务登记?
答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纳税人办理完注销税务登记后,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
问
2.哪些情形需要注销税务登记?
答
纳税人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况有多种,当发生以下情形的,就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纳税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7)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跨省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问
3.所有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的流程都一样吗?
答
不一样。注销税务登记流程主要有两类,不同情况的纳税人使用不同的办理流程。一类是注销税务登记业务流程,另一类是税务注销即时办理业务流程。
(一)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即时办理服务和“承诺制”容缺办理服务,当场就可以拿到清税证明。
(二)对于不符合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只能通过注销税务登记流程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才能办完注销手续。其中,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注销事项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单位纳税人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注销事项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问
4.什么样的纳税人才符合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条件?
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属于符合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条件,可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
3.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4.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的纳税人。
问
5.注销税务登记和税务注销即时办理两个流程,所需提供的资料是一样的吗?
答
不一样。
(一)注销税务登记流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二)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流程需提供以下资料:
问
6.注销税务登记业务在哪里可以办理?
答
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办税地图”查询。
问
7.纳税人如何在网上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
答
纳税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操作步骤
1.通过计算机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
2.在搜索栏输入【注销税务登记】,可快速查找,或者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注销登记】—【即时注销流程(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即时办结)】办理业务;
3.预览确认信息无误,通过手机APP(陇税通)扫码签名后提交。
(二)注销税务登记操作步骤
1.通过计算机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
2.在搜索栏输入【注销税务登记】,可快速查找,或者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注销登记】办理业务;
3.预览确认信息无误,通过手机APP(陇税通)扫码签名后提交。
问
8.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
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纳税人还需要特别注意这些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甘肃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6.对适用税务注销即办流程的纳税人,资料不齐的,税务机关可在纳税人作出承诺后,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7.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应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其中:
(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8.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9.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自动终止。
10.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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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税务
作者: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