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轻松办税_税务注销预检+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一文教您网上搞定!,税务注销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税务注销轻松办!需要税务注销预检怎么办?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又该怎么做?无需出门,申税小微这就为您送上网上清算报备法宝,非接触式办税妙招!
操作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免登录功能——税务注销预检
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后点击“校验信息并获取验证码”,填入验证码后即可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
3.可直接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或下载至本地保存。
操作流程
1.【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2.进入办理界面,填写《企业所得税清算事项备案表》。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界面。
3.再次确认填写信息,可选择暂存信息,也可返回上一步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可点击“下一步”。完成声明后可提交。
4.成功提交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申请。
5.如果您想取消清算报备,也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办理路径为【综合信息报告】——【状态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下方“作废”按钮即可。但前提是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和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温馨提示:
1.如需进行清算申报,“清算结束日”为必填项。如您暂时无法确定“清算结束日”,可暂不填写。待确定后,请再次提交清算报备申请,该模块支持重复提交。
2.如需作废已有清算报备,可点击“作废”按钮。作废后,纳税人状态将变为“正常”,且不可进行清算申报。
3.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