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本文核心要素如下:最新公司简易注销流程、工商简易注销操作步骤
经确认已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报简易注销。
一、登录公示系统
通过搜索「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直接
在地址栏中输入()
点击搜索栏下方「企业信息填报」
提示请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山东省内企业请点击「山东)
提示进行工商联络员登录
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
及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
二、公示简易注销
完成工商联络员登录后,进入系统
点击「注销公告填报」
点击「简易注销填报」,进入简易注销公告系统
点击「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下载」
(注意:公示后需保存原件进行现场提交)
打印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通过拍照或扫描,将其保存至电脑桌面
点击「选择文件」,选择刚刚拍照或扫描的文件
选择成功后在「选择文件」按钮后会提示对应文件名称
点击下方「上传」,提示文件上传成功
点击「保存并公示」,完成简易注销公示
点击「简易注销公告查看」可查看
简易注销截止时间(公示期为45天)
截止时间到期后30天内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如需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点击「简易注销公告撤销」
点击「撤销」,即可完成简易注销撤销。
三、递交纸质材料
简易注销公示期期满后(公示期45天)
需30天内携带以下纸质材料至现场递交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原件
(公示系统上上传的原件,需要保留好)
2.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3. 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件)。
7. 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现场递交材料,待核准材料无误后
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完成简易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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