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租车费用税收筹划
本文知识点归纳及重点:租赁汽车交多少税、租车税收怎么收费
【问】我们公司租赁班车(含司机)和租赁行政用车(含司机),税务局说进项税不能 抵扣,正确吗?如果不能抵扣,经营成本就太大了,有什么筹划措施吗?
【答】税务局的观点正确。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于班车属于企业的福利费,该项经济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
租赁行政用车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其中的旅客运输服务,从业务的本质来看是用于企业办公,属于用于可抵扣项目,但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因此该项经济业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租车费用税收筹划方案:
承租公司筹划:
将车辆租赁拆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车辆的租赁即有形动产租赁,另一部分是车辆的驾驶即劳务。有形动产租赁和劳务派遣两项服务,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企业税务成本降低。
出租公司筹划:
出租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出租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3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